回扣分為兩種:一種是其他貨運單位轉過來的貨物要給他一個價差,叫約定;還有一種是發貨方司機來發貨的時候索取的好處。
第一種較為透明,第二種問題就多多了,因為其較為隱蔽的管理方式,客戶托運單上不得填寫回扣項,導致了其中很多的漏洞。
方式一
有的公司是直接叫發貨人填一張領款單當拿回扣的憑證,發貨人簽字拿錢走后,工作人員將單子上的金額以改,10元改18元,17元改19元。這種主要發生在沒有使用管理軟件,或者有軟件,但是沒有相關嚴謹財務管理模塊的公司。
方式二
有的公司一定金額以上的回扣需要主管簽字,一來二回的,經常發貨的人就和主管很熟了,然后貓膩來了,因為主管還有定價權,所以,吃頓飯就把事情定了,發貨人吃發貨方的錢,主管吃公司的錢。
方式三
有的公司多回扣單是要月結的,因為客戶群體的龐大,經常會存在半年以上還沒結的回扣單(很多是發貨人也丟失了)。這里,就有公司財務以管理清晰為名,開具所有的回扣結算單,將所有回扣結算出來,等發貨方來結,而沒來結的就一直在他的私人口袋了。
某些物流企業回扣額達到營業額的三分之一,即100萬的營業額其中有30多萬的回扣。單票貨物甚至回扣額達到實際運費的2倍多,即實際運費300元加上回扣后就變成了900元,而黑鍋都是由物流公司來背。所以物流公司抱怨已經降價虧本運營,而生產企業卻一直抱怨物流成本太高。